刚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1、修订工程计量、计价规范
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2、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取消.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3、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高投标限价。
4、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办标〔2020〕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现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制订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承包计价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增强我国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
(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单位主体责任。
(三)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运用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四)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高投标限价,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
(五)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农民工工资拖欠。
三、组织实施
工程造价改革关系建设各方主体利益,涉及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不立不破的原则,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间沟通协作,做好顶层设计,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共同完善投资审批、建设管理、招标投标、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配套制度,统筹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二)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工程造价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方对工程造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顺利实施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做好经验总结。充分尊重基层、企业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完善工程造价改革思路和措施。
全国培训通知
“解建筑企业资质之痛——承诺制剖析暨资质升级、新政解读、动态核查及资质重组分立申报操作实务”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业务能力、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查的一种管理手段。
2020年7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意见稿》给建筑业带来巨大变革。
近年来,资质管理政策历经多次调整,相继颁布建立“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录入、全面推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挂证行为、劳务用工实名制等相关文件,尤其是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直接影响施工企业资质升级。
资质对建筑业企业至关重要,企业将面临资质新政大改、升级、动态核查或者资质转移等,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为帮助相关企业解决这一难题,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定于2020年7、8月分别在厦门市、南京市、成都市、广州市举办“解建筑企业资质之痛——承诺制剖析暨资质升级、新政解读、动态核查及资质重组分立申报操作实务”培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一、培训内容
1.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解读;
2.关于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申请重组、分立事项审核指标说明解读;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的解读;
4.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通知的解读;
5.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流程的学习;
6.建筑业企业网上申报及审批相关政策介绍及应对;
7.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政策解读;
8.关于对工程建设系统工程技术人员挂证行为整治的解读;
9.关于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解读;
10.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操作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11.企业工程新业绩如何正确入库,为资质升级做准备;
12.在资质增项、新办中如何正确理解资质标准对人员、资产、设备和业绩的考核要求;
1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操作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讲解;
14.结合资质申报案例,介绍申报操作实务与技巧,让企业了解资质申报过程及要求;
15.企业如何规避动态核查注意事项及所面临的问题;
16.新形势建筑业企业信息系统中的外省市备案申报流程及系统填报要求;
17.新形势下国企改混改当中企业如何进行重组、合并、分立,资质平移及具体操作讲解;
18.公路资质申报注意事项解析;
19.新标准情况介绍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解析;
20.特级资质申报的特点及操作实务;
21.简要介绍企业特级资质现场核查;
2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标准、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23.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中的疑难热点问题解答。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0年7月30日-8月1日 (30日全天报到) 厦门市
2020年8月13日-15日 (13日全天报到) 南京市
2020年8月20日-22日 (20日全天报到) 成都市
2020年8月27日-29日 (27日全天报到) 广州市
2020年9月 3日- 5日 (3日全天报到) 扬州市
四、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2800元/人
(费用含会务费、场地费、资料费、税费)等,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交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账户名称:北京中建政研咨询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账 号:11050164360000001177